館際互換借書證

  • 2013-02-25
  • asialib
借用「館際互換借書證」方法:

1. 凡本校教職員工生可憑職員證或學生證至本校圖書館櫃台借用館際互換借書證。

2. 每張借書證借期為30天,每人限借用1張借書證,無人預約可續借1次,借書證逾期未還者,每逾一日罰5元,超過20天者,自逾期第21日起,每逾一日,停權2天。

3. 館際互換借書證若皆外借,可辦理預約,方法同預約圖書資料。

4. 需親持館際互換借書證逕赴欲借書的圖書館辦理借書手續。合作館不對個人寄發到期和逾期通知,借用人須自行留意到期日,並不得用未收到通知,而拒付罰款。

5. 借證者請自行歸還向他校所借之圖書,逾期罰則及遺失書之賠書款依各校規則辦理。

6. 遺失借書證者請儘速向本館辦理掛失,以便辦理掛失及補發程序,借書證補發需繳交二百元工本費。

7. 所借圖書未歸還原圖書館前,請勿將館際互換借書證還予本校櫃檯,以免造成該證重複使用。

8. 借書證不得轉借他人使用。

9.所借圖書如遇該合作館急需使用,得要求借用人於指定時間內歸還。

10.畢業生離校或教職員工離職時,需還清各合作館之圖書後,方准予辦理離校手續。

11.其餘規定悉依雙方借書規則辦理。


各校借書冊數及借期依各校借書規定辦理,如下表:
館名 借閱冊數/ 借期() 可否續借預約
台灣大學圖書館 5 3
成功大學圖書館 5 3
淡江大學覺生圖書館 5 3
世新大學圖書館 5 3
交通大學圖書館 5 3
朝陽科技大學圖書館 5 2
中國醫藥大學圖書館 5 3
美和科技大學圖書館 5 3
臺北醫學大學圖書館 5 3
臺灣體育運動大學圖書館 5 3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圖書館 5 3